香港教大与深圳大学联合举办“国安法治回归与前瞻研讨会”|五月开心网

  中新网香港5月2日电 香港教育大学(香港教大)2日消息,由该校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联同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国安法治回归与前瞻研讨会”日前在教大大埔校园举行。

由香港教育大学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联同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国安法治回归与前瞻研讨会”日前在教大大埔校园举行。香港教育大学供图

  研讨会分为三大主题:《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特色与立法意义、国安法与人权保障,以及国安法与学术自由。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前司长梁爱诗在主旨发言中表示,期望香港能够忠实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她呼吁社会各界能对外讲清楚香港特区始终繁荣稳定的真实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谭惠珠也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她寄语香港市民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安稳生活。作为“一国两制”的受益人,香港市民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事情上应责无旁贷。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则讲述她以立法会议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和法学教授的三重身份,亲历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过程。她表示,这20多年来国家用心良苦,希望香港能够自己完成立法任务,发挥香港普通法的独特优势,这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深刻体现。

  多位来自内地和澳门高校的法律专家也参加了当天研讨会。(完)

  康晓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多名行贿人串供,伪造、转移、隐匿证据,想方设法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经济上贪婪无度,亦官亦商,利用担任县委、县政府“一把手”的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康晓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东方网6月19日报道,一名此前任职于江西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目前仍在江西省教育厅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表示,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涉事餐饮企业为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现在学校已经和他们解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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